隆林县

隆林一网民发表不当言论被依法处理

经自治县党委网信办联合自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批评教育,班某某已认识到其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等法规,并对此诚恳致歉,承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规范网络言行,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。

网民 自治县 百色 隆林县 隆林 2025-10-21 17:34  2